日前,山东省教育厅采纳审计建议,制发《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的意见》,进一步完善学生食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,有效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和营养健康,切实维护学生利益。
2021年至2022年,山东省审计厅相继对烟台大学、鲁东大学、山东艺术学院等19所省属高校主要领导人员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,重点关注了学生食堂管理情况。按规定,学生食堂建筑设施由学校提供,按照非经营性资产管理,对服务实体免收管理费,以此减轻学生负担。但审计发现,7所高校以“零租赁”的方式将学生食堂外包给少数承租商,这些承租商又违约收费转租、分租,并未真正让利于学生;高校普遍未落实大宗食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,直接委托第三方或由商户自行购买,相关食品原材料无法溯源,存在食品安全隐患。
对此,该厅向省教育主管部门发出审计整改函,要求省教育厅举一反三、加强检查,督促指导各高校食堂进一步落实规范化管理,切实把增进学生福祉的事情办好。同时,对高校食堂运营管理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,省审计厅深入分析原因,从规范学生食堂经营管理、满足学生多元餐饮需求、有效降低学生负担的角度提出审计建议,所形成的审计专报进入省委、省政府决策视野。
山东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审计建议,对省属高校学生食堂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,深入了解学校在食堂运营管理各环节各流程中存在的堵点、难点,并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基础上,制发了《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的意见》。
该意见明确,高校学生食堂要坚持“坚守公益属性、实施统一监管、厉行勤俭节约、保障营养健康”的基本原则,着力构建安全、健康、优质、贴心的学生食堂服务供给和保障体系。该意见围绕工作目标,提出了优化运营模式、提升服务水平、保证食材质量、控制饭菜价格等7项主要管理任务。意见强调,高校学生食堂原则上实行自主经营,要统筹经费保障学生食堂建设,不再引入社会力量建设学生食堂;学生食堂食材由学校集中统一采购,实施食材全链条管理,严把验收关,严控食材质量,切实保障食品安全;高校自主经营的学生食堂要保本运营,引入社会力量建设、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学生食堂饭菜价格,不得明显高于自主经营学生食堂同类同质同量饭菜价格。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、加大经费保障、强化监管考核三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,要求高校规范财务管理,用好平抑基金,建立考核评价体系,建立健全学生食堂管理责任追究制度,确保工作落地见效。